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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丨鲤检100秒:“挂靠代缴”不靠谱,“小聪明”却“踩大坑”

鲤城检察
2024-10-23

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

没有工作但怀孕了

又想给孩子准备点奶粉钱

怎么办?

通过“挂靠代缴”

轻松操作

简单话术

就可以领一大笔钱!

真的有这种天大好事?

看似发现了

不劳而获的生财之道

殊不知 

你已陷入了诈骗陷阱....

现如今

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着

我们的基本权益

但一些不法分子

也因此产生“歪心思”

意欲通过钻政策漏洞

来骗取社会保险金

本案中

陈某等人通过招募无业孕妇

设立公司办理挂靠代缴

用部分孕妇

无知求财的心理

把孕妇当成

骗取生育保险津贴的工具

赚取高额手续费

谋取非法利益的同时

破坏了社会公平秩序




检察官说法

“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通过挂靠等方式,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保险津贴的行为属于诈骗,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鲤城检察提醒您,骗子招数千千万,切莫为无知而买单。天上不会掉馅饼,生育津贴可不是“唐僧肉”,赚钱还是要脚踏实地,切勿以身试法,要知道,违法的事怎么计算都“吃亏”!


法条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期文案:叶   鑫

盛雅君

本期编辑:苏   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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