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丨鲤检100秒:“挂靠代缴”不靠谱,“小聪明”却“踩大坑”
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
没有工作但怀孕了
又想给孩子准备点奶粉钱
怎么办?
通过“挂靠代缴”
轻松操作
简单话术
就可以领一大笔钱!
真的有这种天大好事?
看似发现了
不劳而获的生财之道
殊不知
你已陷入了诈骗陷阱....
现如今
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着
我们的基本权益
但一些不法分子
也因此产生“歪心思”
意欲通过钻政策漏洞
来骗取社会保险金
本案中
陈某等人通过招募无业孕妇
设立公司办理挂靠代缴
利用部分孕妇
无知求财的心理
把孕妇当成
骗取生育保险津贴的工具
赚取高额手续费
谋取非法利益的同时
也破坏了社会公平秩序
“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通过挂靠等方式,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保险津贴的行为属于诈骗,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鲤城检察提醒您,骗子招数千千万,切莫为无知而买单。天上不会掉馅饼,生育津贴可不是“唐僧肉”,赚钱还是要脚踏实地,切勿以身试法,要知道,违法的事怎么计算都“吃亏”!
法条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期文案:叶 鑫
盛雅君
本期编辑:苏 绪